别砸碎那面镜子?
- 教义神学
- 2022-0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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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砸碎那面镜子?
【提示:这是个全新系列,音频和内容与上周的完全不同,只是开头相似,特此说明!】
亲爱的朋友,不知您是否想过这样的问题:如果上帝就是爱,那么,祂为什么不快点来结束这个罪恶的世界?如果上帝是天父,那么,祂为什么不早点来接祂地上的儿女去天国?是不是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天灾人祸还不够大、疾病苦难还不够多、人心世道还不够邪恶败坏呢?
一、祂在等什么?
现今,只要有1个人受洗,就会有100甚至1000个人出生。照这样下去,福音将永远无法传遍地极。
所以,我们必须相信,耶稣所说的:“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,对万民作见证,然后末期才来到。”(太24:14)这句话,绝不是指,要让世界上70亿中的每一个人,都亲耳听到天国的福音。
祂所说的“福音要传遍天下”,是以国家或地区为单位,而不是以个体为单位的。因为很显然,直到耶稣再来的那一刻,这世上仍然会有人在没的听到福音的情况下而死去,同时也会有人刚出生,还没来及得听到福音就夭折!
上帝是公义的,你可以回顾圣经的历史,看看当上帝在地上除灭迦南人、非利士人、亚玛力人的时候,是不是其中的每个人,都已经亲耳听到了天国的福音?绝不是。
经上说:“没有律法的外邦人……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……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,……或以为是,或以为非。”(罗2:14-15)
对于那些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,上帝并不会按照我们所知道的真理去审判他们。圣经说,他们的“是非之心”——也就是他们良心——便是他们的律法,上帝要按照他们是否违背了良心,来审判他们。
雷锋没有听过福音,孔夫子不认识基督,秦始皇和诸葛亮都没读过《圣经》,但是这并影响他们在末日的审判中,可以得到永生或是遭遇灭亡。上帝是公义的,祂自有审判他们的标准,并不是一切没有听过福音的人都要灭亡。
因为很显然,他们没有机会听到福音并不是他们的错。上帝的公义的就要求祂以不同的标准来审判不同境况下的人。
所以我们相信,对于那些“没有律法的外邦人”,也就是没有听到福音的人,圣灵早已经向他们的“是非之心”,也就是他们的良心作了见证,告诉他们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。而最终,上帝就会藉此来审判他们。
所以,基督迟迟不来接我们去天国的真正原因,并不是因为还有一些人没有听到福音。
和天国相比,今日的世界,在上帝的眼中犹如深渊,它比粪坑还要肮脏。倘若可以,上帝不会让祂儿女,在这里多呆上哪怕一分一秒!
那么,上帝祂究竟在等什么呢?祂为什么迟迟不接我们去天国?
以赛亚书59:1-2节:“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,不能拯救,耳朵并非发沉,不能听见。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上帝隔绝,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。”
这才是症结所在。真正阻碍我们去天国的,有、且只有一个原因,就是罪的问题。除非这个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,否则我们就不能进入天国。
二、有义居在其中!
虽然在2000多年前,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,为所有人付上了罪的赎价,但那只是上帝的一方完成祂该做的事。而对于人的一方,我们还有自己当尽的本分和义务,需要履行。
我们需要向上帝和诸世界的天使证明,一个罪人,在接受耶稣为个人的救主之后,在经历了福音的大能之后,将不再恋慕罪,将不再犯罪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可以进入天国。
经上说:“但我们照祂的应许,盼望新天新地,有义居在其中。”(彼后3:13)
也就是说,在天国里,只有义人可以居住。任何仍旧恋慕罪恶、任何没有停止犯罪的人,将被拒绝在天国门外。上帝不允许仍然恋慕罪恶的人跨进天国。
可是今天,很多人受了欺骗。他们以为,人可以在继续犯罪的情况下得救。一些传道人声称,当我们被接升天时,上帝会行一个神迹,让这些继续犯罪的基督徒,瞬间变成再也不能犯罪的人。
但这是魔鬼的谎言,目的就是要让基督徒继续犯罪,直到基督再来,以致灭亡。
对此,请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。启示录22:11节:“不义的,叫他仍旧不义;污秽的,叫他仍旧污秽;为义的,叫他仍旧为义;圣洁的,叫他仍旧圣洁。”
经文告诉我们,在基督再来时,圣洁的,仍旧圣洁,污秽的,仍就污秽。上帝并不会行什么神迹,来改变我们的品格。
并且,它的下一节经文,表达得更加明确:“看哪,我必快来。赏罚在我,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。”(启22:12)基督再来时,祂“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”,或得奖赏升天,或被刑罚受死。
读到这里,有些人可能会问:“如果上帝要根据人的行为来断定生死,那么祂那白白赐下的救恩,又当如何理解呢?”
事实上,上帝的救恩,归根结底,是赐给罪人的另一个机会。
也就是说,从前我们因为犯了罪,被律法判了死刑。但是基督来了,祂为我们提供了白白的救恩,祂将自己在世上所行的义,白白地赐给了我们,将自己33年半的圣洁生活,记在了我们这些罪犯的名下。又将我们的罪,背在了祂的身上,并且因我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。这样,我们就从死的刑罚和咒诅之下被救出来,被无罪释放。
以弗所书2:1节说:“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,他叫你们活过来。”(弗2:1)这就是恩典。
在这件事上,我们什么都没有做,因为我们已经犯了罪,我们已经是被判了死刑的人,我们被关在牢狱之中,所以我们也什么都做不了,我们做什么都没有用。就像一个囚犯,他已经杀了人,他已经被判了死刑,再做什么都没有用了。
所以这时,如果你被无罪释放,那么它是彻头彻尾的恩典,而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。
三、白白赐下的恩典!
那么,我们要如何得到这个恩典呢?就一个字:“信!”信是什么?本质上讲,“信”是一个选择。你可以选择接受耶稣的拯救,也可以选择拒绝祂的恩典。
当耶稣打开监狱的门走进来的时候,祂对你说:
“我爱你,我愿意拯救你,愿意替你去承受罪的刑罚。现在,只要你接受我为你个人的救主,只要你愿意从此以后为我而活。当走出监牢之后,你要愿意运用我赐给你的能力和权柄,去过一种圣洁的生活,不再像从前那样去犯罪,那么法官就会宣布你为无罪,称你为义,称我为有罪;宣布你重狱自由,宣布我上十字架受死。当我被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刻,你便可以走出死囚的监牢,重获新生。”
这就是今天,你我所经历的白白的救恩。祂以自己的死,为我们提供了重活一次的机会。
但是你必须注意,虽然在这个交易上,我们什么都没有做。可是我们必须接受耶稣所提出的条件:就是当你走出监牢时,你要向世界死,向罪死,向基督活。
也就是说,当你被称为义,被无罪释放之后,你必须靠着圣灵能力,以及祂所教导的真理,去过一种像耶稣在世时所度的,圣洁的生活。因为某种意义上讲,我们接下来的生命,乃是基督在地上生命的延续。我们是祂的见证人。
因此,使徒彼得吩咐我们说:“你们……应当品行端正,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,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在鉴察的日子,归荣耀给上帝。”(彼前2:12)
什么叫“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上帝”,什么是为耶稣作见证?为基督作见证,并不是用嘴巴去说,而是要藉着我们的“好行为”来荣耀上帝。
那么问题来了,如果我们这些被基督所释放的人,当我们走出监牢之后,又重拾旧恶,废弃了当初和基督所立的救赎之约,我们不肯运用上帝所赐的能力去战胜罪,相反,我们继续过一种与世俗友为的生活,我们继续犯罪。那么这时,上帝要如何待我们呢?
祂会不会说:“没关系,反正耶稣已经替你死过了,你再怎么犯罪,我也会把你带进天国的!”上帝会这样说吗?不,祂要对我们说:
“‘我不认识你们,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!’那时,你们要说:‘我们在你面前吃过、喝过,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。’
祂要说:‘我告诉你们,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。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!’你们要看见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众先知都在上帝的国里,你们却被赶到外面,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”(路13:25-28)
现今,有很多基督徒误解了上帝的救恩。他们以为,只要受洗加入了教会,就得救了,只要是每周去教堂作礼拜,并且按时缴纳十分之一和乐意捐,就有永生。至于行为,并不重要!这是上了魔鬼的当,受了假牧人谬道的欺骗。
四、十字架废掉了什么?
更令人难过的是,在今天,竟然有成千上万的牧师、长老和传道人在讲台上告诉他们的教友说:当基督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 ,祂也将上帝的律法废除了。
其经文依据是歌罗西书的2:14节。这节经文说:“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,把它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。”(西2:14)他们说:“你看,圣经不是说了吗,上帝已经藉着基督的死,把律法钉在十字架上废除了!”
然而,这节经文所说的,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。这节经文的意思乃是:因为耶稣被钉,真正的羔羊已经上了十字架,所以,我们就不需要再遵守和献祭制度有关的那些仪文律法了。
那些和献祭有关的一系列制度——也就是摩西的仪文律法——它们到十字架就终止了。因为实体已经来到,预表就失去了意义。因此,这里所说的,被“撤去”、被“钉在十字架上”的,根本就不是上帝的十条诫命。
为什么这么讲呢?因为在它的上一节经文中,明确地提到了“割礼”,而割礼属于仪文律法。同时,它接下来的经文,也对此作了非常清楚的解释。歌罗西书2:20-21节说:
“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,脱离了世上的小学,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,服从那‘不可拿、不可尝、不可摸’等类的规条呢?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,用私意崇拜,自表谦卑,苦待己身,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。”
想一想,在上帝的道德律法,也就是十条诫命中,有哪一条说到了“不可拿、不可尝、不可摸”呢?有哪一条说到了“自表谦卑、苦待己身”呢?都没有,对吗?所以,这些明显是指仪文律法,而非上帝的十诫。
并且,保罗最后说,这些“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”的,因为它们只是与献祭和洁净制度有关。但上帝的十诫,则恰恰是在指明,何为“肉体的情欲”。
有人说:“不对啊,第16节不是提到了‘安息日’吗?它属于十诫第四诫!”
但事实上,歌罗西书2:16节中的“安息日”,指的并不是十诫中的安息日。为什么呢?因为在它的上下文中所提到的,全部属于仪文律法,而非十诫的内容。
我们先看看第16节说了什么?“所以不拘在饮食上,或节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。”(西2:16)
很显然,这里的“安息日”指的不可能是十诫中的安息日,它指的一定是指仪文律法中所规定的“节期的安息日”,因为此处将“节期”、“月朔”和“安息日”并列在一起,而节期和月朔属于仪文律法。接着,在下文中,圣经又提到了“不可拿”、“不可尝”、“不可摸”,这些也都属于仪文律法。
事实上,在圣经中有两种“安息日”。一种是十诫中的安息日,另一种是节期中的安息日。好多人只听说过十诫中的安息日,却不知道还有个节期中的安息日。我们可以看利未记23:27-32节,这里讲到了以色列人的各种节期。
在第23节讲到赎罪日的时候,经上说:“七月初十是赎罪日,你们要守为圣会,并要刻苦己心,也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。……你们要守这日为圣安息日,并要刻苦己心,从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,要守为安息日。”(利23:27,32)
这就是节期中的安息日,和十诫中的安息日完全不是一回事。因为在当时,这些节期特别重要,所以上帝要求以色列人,每逢这些节期都要举行圣会,也就是严肃会。那么,这个圣会要怎么守呢?就要像守安息日那样。
所以,上帝就把节期中的“圣会”也称作“安息日”。比如七月初十日的赎罪大日,无酵节的第一日和第七日,以及五旬节当日,还有以色列人的新年,这些日子都是节期中的安息日,都要有圣会。但它们和十诫中的安息日完全不是一回事。这些日子随着节期的失效而失去意义,但十诫中的安息日却依然有效。
正是因为很多弟兄姊妹对此不了解,所以就误以为歌罗西书2:16节中的这个安息日是指十诫中的安息日,但二者不同。如果说歌罗西书2章中的这个安息日是指十诫中的安息日,那么,这节经文就会变成这样:
“所以,不拘在奸淫,拜偶像、孝敬父母、杀人、偷盗、做假见证和安息日这些事,都已经被钉在了十字架上。现在,你们杀人、奸淫,偷盗,拜偶像,违背安息日,不孝敬父母,贪恋人的财物和妻子,都没有问题,主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废除这些诫命,你们现在可以随便干犯了!”但上帝并没有这么说。
还有一节经文,被撒但用来欺骗教友,声称其可以用来证明,上帝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了。这节经文就是以弗所书2:15节。这里说,基督“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,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,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”(弗2:15)
的确,这里讲到了基督以自己的身体,废掉了律法上的规条。但这个“律法”指的仍然是前面我们所提到的,诸如割礼、饮食、献祭制度和洁净条例等等这些仪文律法。
这样解释的根据又是什么呢?因为这里说“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”
这里的“两下”指对立的双方,那么这个对立的双方是指谁呢?答案在11-14节。这里说:“你们应当记念,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,是称为没受割礼的…………因祂(指基督)使我们和睦,将两下合而为一,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。”
这节经文的意思是指,藉着主耶稣的死,废掉了诸如割礼、献祭、饮食、守节这些仪文律法,从而使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称为上帝的儿女,“两下”不再对立,犹太人不再看外邦人为狗,而是看他们为弟兄。
因此,耶稣废掉的并不是十诫,而是仪文律法,因为十诫并不是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之间的隔墙。外邦人信主之后,仍要遵守诸如不可杀人、不可奸淫、不可拜偶像、当守安息日、当孝敬父母等等这些十诫的内容。
可见,通过曲解经文来教导人们说,我们今天不需要遵守诫命了,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把律法废除了,这样的教导是多么的荒唐可笑啊!
五、别砸碎那面镜子!
使徒保罗是最擅长宣讲福音的人,很多人用他书信来否定律法。那么,我们就来看看保罗对待律法的态度。他说:“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,‘不可起贪心’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”(罗7:7)
在此,保罗明确的告诉我们,律法是不能作废的,因为若没有律法,人就不知道什么是罪,不知道什么是罪,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救恩了。
律法是什么?律法是一面镜子,它虽然不能救人,但它可以告诉我们犯了什么罪,并引导我们到耶稣那里祈求赦免。(加3:24)可是好多牧师和传道人,竟然拿起石头要把镜子砸碎,而不是告诉人们当怎么远离污秽,得胜罪恶。
所以,主耶稣才在马太福音5:17-18节说: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;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。”
并且,他还对那些以人的遗传废了上帝诫命的人,发出了严肃警告,说:“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,犯上帝的诫命呢?……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”(太15:3-9)
这是非常严肃的警告。主耶稣说,如果你用人的道理去否定上帝的诫命,听从人的教导而不是听从圣经的真理。那么“拜我也是枉然。”
而保罗正是因为担心人们将“因信称义”说成是不要律法,所以,他才在罗马书第3章讲完因信称义之后,紧拉着就说:“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”(罗3:31)
很多人不理解这句话,“因信称义”怎么能坚固律法呢?
如前所述,因信称义是指,我们因信耶稣,接受祂为个人的救主,祂便为我们的罪去受了十字架的刑罚。同时,我们在得到释放之后,也要靠着那个使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圣灵的大能,去过一种得胜罪恶、不再违背律法的圣洁生活。这就是坚固了律法。
为什么这样讲呢?因为首先,耶稣的死,证明了律法有着至高无上的约束力,就算是上帝,祂也不能平白无故的让那些被律法判了死刑的人被释放,律法要求犯罪的人必须死。
所以耶稣的死,恰恰证明了律法的不可废除,而只能用死来满足它对罪人的判决。倘若律法可以废除,那么耶稣也就不需要上十字架了。所以,耶稣的死不但没有废除律法,反倒是坚固了律法。
另一方面,从前,世上的所有人都违背了诫命,都践踏了上帝的律法。但是当基督替我们死了以后,上帝就宣布我们是没有犯过罪的人,宣布我们是义人。这时,上帝就会把圣灵的大能赐给我们,与我们同在,为我们服务,成为我们的力量,好帮助我们得胜罪恶。
正因此,圣经才说:“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”(罗5:20)虽然罪的诱惑特别大,试探看上去简直不可战胜,但是基督的死已经为我们从上帝那里赢得了天上地下一次的资源,以帮助我们战胜罪。
从前,因为我们是罪人,所以圣灵无法充满我们。但如今,上帝视我们为义人,圣灵就会毫无阻碍地与我们同在。我们便可以靠着圣灵的能力,去战胜罪恶。所以,使徒保罗说:“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……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(加2:20)
不妨想一想,作为一个基督徒,如果你说,耶稣在你里面活着,你也在耶稣里面活着。可是,你却继续犯罪,那么证明了什么?证明了是耶稣在不断犯罪,因为你宣称自己已经重生了,已经将生命交给耶稣来支配了。
所以,如果你继续犯罪,就说明是你里面的那个灵使你犯罪。而那个灵,要么是圣灵,要么是邪灵。
如果说你已经把生命交给了耶稣,那么你就不应当顺从肉体去继续犯罪,而应当竭力地祈求圣灵的同在,藉着圣灵的能力,去过一种全新的生活。这才是真正的基督徒。
在圣经中,此类例子比比皆是,行淫被捉的马利亚,勒索讹诈他人的撒该、毕士大池边38年了瘫子,发咒起誓否认主的彼得,逼迫基督徒的保罗……他们的人生都因为耶稣的死以及圣灵的更新再造,而活出了一个全然不同的人生。
六、无不得着!
所以今天,如果说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也无法得胜罪恶,那么就是对上帝真理的扭曲,对耶稣宝血的践踏,更是对圣灵大能的亵渎。
因此,弟兄姊妹,今天我们只要奉基督耶稣的名,向上帝祈求,祂就会把圣灵赐给我们。只要你愿意跪下来诚心悔改,祂就会把得胜的力量加给你。
不管罪的势力有多么强大,只要你愿意,上帝就可以帮助你得胜。因为“罪在哪里显多,恩典就更显多了。”这里的恩典,指的不仅是赦罪的恩典,它更是指上帝要赐给我们的,得胜罪恶的那个能力。
我知道,就是在此刻,有好多真诚的基督徒,他们正在与罪恶进行着殊死的搏斗,正在试探面前作苦苦的挣扎。所以,我告诉大家,一定不要灰心,不要看自己的软弱,也不要看自己昨天的失败。
只要你愿意放弃罪,只要你跟主说:“主啊,因基督为我死过,所以我不再爱慕这个罪,我决定厌弃这个罪,求祢来帮助我!”只要你向上帝祈求,祂就会赐给你得胜的力量。
很多时候,你抱怨说,上帝没有帮助你。其实不然。一方面,是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决定放弃罪。当你在嘴上说:“主啊,帮助我离弃这个罪”,心里却在想:“哎呀,主啊,你可别拿去这个罪,我还舍不得呢!”
你这种心态,上帝是知道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祂就无办法帮助你离罪,祂上帝只能不断的通过各种环境,来帮助你去认识耶稣的十字架。祂只能让你去经历罪的痛苦,直到你产生了恨恶心志时,他才能帮助你离弃罪。
这也就是为什么,现今上帝迟迟不来接我们去天国的原因,因为祂的儿女都还爱着罪。这也正是为什么现今,还有很多的基督徒在世上正经历着痛苦和患难,在艰难的环境中挣扎,就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罪的可憎,罪的可恶,罪的可怕!然后,当你真正的决定离开罪的时候,上帝就要立时的伸出祂大能的膀臂,来帮助你得胜罪恶。
另一方面,得胜罪也需要一个过程。就好比一个少年人,祂要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,他要打倒敌人,是需要持续锻炼的。而上帝并非没有帮助你,祂正在帮助你,祂正在训练你得胜罪恶的力量。你若悉心地去察觉,就会发现,上帝正在帮助你。祂会赐给你力量,并且已经赐给你得胜的力量!
所以这时,你不要怀疑。你在祷告的时候,要相信上帝会听你的祷告。你在祷告的时候,要告诉自己:“上帝正在听我的祷告,祂正在察看我的心,只要我愿意,得胜的能力必然赐给我。”正如使徒约翰所说,我们“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,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,无不得着。”(约壹5:15)
七、不再是我!
综上所述,当我们接受了耶稣为个人的救主,当我们走出死囚犯的监牢之后,它是否意味着,就算我们再继续犯罪,也没有关系,就算我们再继续违背上帝的诫命,践踏祂的律法,也可以轻松的进天国呢?
还是说,我们有当尽的本分和义务必须履行,才能进入天国?
请看传道书12:13节:“这些事都已听见了,总意就是敬畏上帝,谨守祂的诫命,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。”(传道书12:13)
诗篇第1篇2-5节说:“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,昼夜思想,这人便为有福。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,按时候结果子,叶子也不枯干。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。”相反,那些违背律法的人,却“并不是这样,乃像糠秕被风吹散。……当审判的时候,恶人必站立不住;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。”(诗1:2-5)
再来看马太福音19章16-17节,当青年财主来求问耶稣说:“夫子,我该作什么善事,才能得永生?”时,耶稣是怎么回答的呢?祂说:“你若要进入永生,就当遵守诫命。”(太19:16-17)
可见,遵守诫命,是每一个基督徒所必须履行的本分和义务。正如前面所说,虽然称义和行为没有任何关系,但是在称义之后,我们还有必须完成的功课。
约翰壹书5:3节说: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,这就是爱祂了,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
人遵守上帝诫命,乃是出于对上帝的爱。如果你真爱一个人,你甚至愿意为祂去死,赴汤蹈火,也在所不惜。同样,我们若爱上帝,就不会说律法难守,更不会为自己找借口去继续犯罪。
相反,如果你不是真爱上帝,只是爱祂所赐的恩典,就像耶稣的门徒犹大一样,那么,你肯定不愿意为耶稣受一点点的苦,因为遵守诫命需要付出代价。
对此,使徒保罗说:“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,自己反被弃绝了。”(林前9:27)
这句话恰恰证明,保罗相信,即使我们成为基督徒,甚至成为蒙召的使徒,但如果我们不肯攻克己身,叫身体服从意志,得胜罪恶,那么也同样会被弃绝。
所以,保罗才再三警告我们说:“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,必要死;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,必要活着。”(罗8:13)
什么叫作“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”呢?很显然是是指靠着圣灵的能力,去战胜罪。那么,为什么顺从肉体活着,这个人就一定得死呢?
因为“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上帝为仇,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。”(罗8:7)
经文告诉我们,虽然一个基督徒在受了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,但在具体的信仰生活中,却是不肯藉着圣灵的能力,去治死身体的恶行,去战胜罪恶,反倒顺从肉体的引导,顺从堕落的本性去活着,那么这时,上帝将不再视你为祂的朋友,而视为祂的仇敌。
所以这里才说“体贴肉体的,就是与上帝为仇。”什么是叫与上帝为仇?就是上帝的敌人。为什么是上帝的敌人?因为祂已经拯救了你,可是你却背叛了祂。所以,祂要视你为祂的仇敌。
那么,作为上帝的仇敌,其典型标志是什么呢?也就是“不服上帝的律法”。
现今,有许许多多的基督徒,他们不喜欢听你提说律法,他们讨厌律法。他们只喜欢听你讲恩典。可是他们并不知道,上帝赐下恩典的目的,就是要帮助我们得胜罪。而那些在讲台上只讲恩典,不讲律法,只讲爱,不讲审判,只讲赞美,不讲顺从的人,他们并不是上帝忠心的仆人。
对此,使徒约翰说:“人若说‘我认识祂’,却不遵守祂的诫命,便是说谎话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(约壹2:4)非常明确,毋庸置疑!一个人若自称认识上帝,却不肯遵守祂诫命的人,便是说谎的,他里面也没有真理。
雅各书2:14节说:“我的弟兄们,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,却没有行为,有什么益处呢?这信心能救他吗?”这是个反问句,那么,你认为它的答案会是什么呢?没有行为的信心能救他吗?答案是,不能!
一个被基督从死囚牢中释放出来的人,若继续犯罪,就是在践踏上帝的恩典。最终,上帝要在末日的审判中,定他为有罪,定他为假冒为善的人,要被投入硫磺火湖之中。“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。”(太24:51)
因为“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,上帝并不监察,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。”(徒17:30)
对此,在希伯来书第10章中,有一段特别令人警醒的话:
“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,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。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;何况人践踏上帝的儿子,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,又亵慢施恩的圣灵,你们想,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?”(来10:26-29)
所以,亲爱的弟兄姊妹,我们一定要亲自去查考圣经,不要受撒但的欺骗。我们不要 以为,信了主之后就万事大吉了,就可以任意枉为而不被定罪了。我们若爱耶稣,就要遵守祂用自己宝血和我们所立的约,这约要求我们将律法写在心上,而不是写在石版上。(来8:10)
亲爱的弟兄姊妹,到这里,我们这一课的学习就结束了。这次课的主题是“人所当尽的本分”。
主来的日子已经非常迫近了,可是很多人却受着欺骗,他们不知道我们信了主之后,还应当做些什么,他们每天只是说,“主啊,我爱你!主啊,我爱你!”但是主说: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”(约14:15)(这里的“命令”原文是“诫命” (If ye love me, keep my commandments)。
祂还说:凡称呼我‘主啊,主啊’的人,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。”(太7:21)
惟愿我们众人,都能被圣灵感动,靠着圣灵的能力,去度一种蒙神悦纳的、遵守诫命的圣洁生活。
也许在得胜罪恶的事上,你会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,也许你在与罪恶争斗的时候,会不断的感受到到挫败与沮丧。然而,不要灰心。虽然靠着自己,我们不能,但是靠着那加给我们力量的,就凡事都能!
靠着主耶稣那复活的大能,我们就可以得胜,我们就可以像保罗那样宣布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……祂是爱我,为我舍己。”(加2:20)
愿主赐福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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